重生之我不做房地产

第四章 既已重生,就先恢复单身(求追读)(第1/2页)

孟秋慈放白彻回班里时,已经是第四节课的课间。

白彻心不在焉,穿梭于走廊间,都没心思去回味重生的滋味,忽地就被一个女孩拦住去路。

“白彻。”

女孩儿即使穿着一身朴素的天蓝色校服,也极其漂亮动人。

五官精致得如同造物主的宠儿,两翦秋水如同清潭,目光流转间潋滟起层层波光,小巧高挺的琼鼻让这张本来有些清冷的面孔增添了几分青涩。

朱唇如同宝石一般镶嵌在琼鼻之下,微微张合间,散发出淡淡的幽香气息。

最令男人着迷的,是那双深邃眼瞳下的泪痣。

朱红色的小巧泪痣嵌刻在眼角,给人一种清冷的破碎感。

乔朝雨,看似清冷自矜、我见犹怜,实则是个戏精、作精,并且控制欲与占有欲强得令人发指。

高一刚开学,白彻和乔朝雨是同学也是同桌,文理分科后,选择理科的乔朝雨转去二班,两人就此分开。

虽不再是同学,两人之间的联系却从未减少过,经常在QQ上聊到凌晨一两点才互道晚安睡去。

实话实说,起初的乔朝雨完美符合高中时期白彻对另一半的所有想象,除去胸太小这一点。

所以高三上学期,面临升学的紧要关头,白彻沦陷在女孩主动得不能再主动的攻势下。

之后,他与她谈了长达七年却分分合合的恋爱。

也慢慢察觉,女孩儿并不是想象中那般美好。

嗯,任何一点鸡毛蒜皮般的小事,乔朝雨都能上升到白彻爱不爱她的高度,然后就是吵架分手。

不过没多久,她又会以一副“我快要碎了”的姿态,去和白彻复合。

二十五岁那年,白彻终于厌烦出趟门得报备无数次的生活,毅然决然地选择结束这场长达七年的爱情长跑。

都说七年之痒,他对她其实还有感情,否则之后不会让每个爬上床的女明星都去点上泪痣。

只是,他知道,他已经没有精力再去维持这样一场恋爱。

如果没记错,15年的愚人节,应该是第一次和乔朝雨复合的日子?

也就是所谓的万恶之源。

想起那些过往,白彻嘴角勾勒出微妙的弧度。

青涩的初恋,结局并不美好,不过他并不后悔。

所以再次看见这张熟悉面孔,白彻一双桃花眼都要明亮些许。

一如当年,她回眸多娇,他眼中带笑。

乔朝雨贝齿轻咬着嘴唇,俏脸微冷,双眼满含质问之意:“怎么从办公室出来?”

太过熟悉的语气,白彻差点没笑出声。

乔朝雨看来已经知道自己刚刚在班里干的事。

至于怎样知道,不外乎是班里那个小眼线告的密。

正是因为那个眼线的存在,平时白彻在班里和哪个女生多说几句话,乔朝雨都知道得清清楚楚,然后就会作妖。

现在回想起来,这样的日子跟坐牢被监视有啥区别?

白彻反问:“与你何干?”

没想到白彻会是这样的态度,乔朝雨一怔,随即想起一周前她刚刚把对方的QQ、微信全部拉黑,宣告分手。

“你抱赵姝然,是不是特意气我?”

乔朝雨一对狭长的凤眸流露出哀伤与委屈,点缀在眼角的泪痣再次营造出破碎感满满的氛围。

演,你再演。

前世被女孩这样的表情欺骗过无数次,白彻自然不可能再上当,骇然地问:“你怎么这么普信?”

“什么?”

这一年,普信这个梗还未出现,乔朝雨不明白这词的意思。

“有时候我真不明白。”

白彻靠在走廊的阳台上,很松弛地打了个哈欠。

“你们女人,明明那么普通,却总是那么自信。”

是,白总并不后悔与乔朝雨谈过一场长达七年的恋爱。

但重活一世,也不想再经历一次。

有些事情,一次就好,就像他曾经想带她去看天荒地老。

毕竟,老子都重生了,还得和同一个女人谈恋爱,那老子不是白重生了?

听完“普信”的释义,乔朝雨有点装不下去,却还是尽量维持脸上的伤感:“那你抱她是什么意思?”

“喜欢一个人,不就是想拥她入怀?”白彻脑袋微偏,神情自然,毫不做作,“就像我以前喜欢抱你一样。”

“白彻!”乔朝雨终于演不下去,脸色再次变得冰冷,“你无耻!不要脸!”

“怎么?”白彻耸耸肩,很无辜,“分手后我不能喜欢其他人?”

“我们什么时候分手啦?”

白彻懒得说话,只是以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盯着乔朝雨。

吵架之后留下一句好聚好散,然后就微信拉黑、QQ拉黑。

如果说这都不算分手,那你开心就好。

诶,第一次吵架闹分手是为啥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