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旗

第一章 南阳刘秀何人(第4/4页)

舍有好几间,其中两间还是用的砖石建造。

此处院落乃是本村里魁,也即村长的家。

高长等入驻到此村里后,高长占了这院子来住。

——至於院子本来的主人,那里魁在董次仲等到来前,就先已闻风获讯,逃去县城中了。

这院子里住的,除高长和他的亲随们外,高长又特地分出了一间,给劫来的“质”们住。

“质”,用后世的话说,即绑来的肉票。

揭竿造反,大家伙为的是吃食钱财,游荡抢掠以外,劫质索钱,实为最重要的财源,故此,对这些肉票,高长一向颇是重视,遂使之和他住在了一处。

曹幹之所以来高长住院,就是为了见这肉票中的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