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1997,我成了世界首富

第32章 卖身救父的白念薇(第1/2页)

所谓的老传统就是,各家合力击垮目标市场,然后各家根据自己的业务和实力,开始收割抢占各类资源。

一般十年一次的巨头聚会,作为当之无愧的第一巨头,每次都会重复问这句。

若有心意见,可以提前提出,大家商议。

若无人提出,却在之后违反规则,则会被众人唾弃,甚至招来围攻。

不过,到目前为止,由于老传统符合巨头们的利益,所以很少出现新的提议。

“没有,就按照老传统吧!”

“我没意见!”

“可以!”

……

见大家都没有异议,杰斯.罗斯德笑着点头道:“既然如此,那就还是按老传统,享受这巨大的亚洲大餐吧!”

“等一下。”

就在大家觉得,剧情仍将像往常一样发展时,不和谐的声音出现了。

所有人循着声音的源头望去,脸上均皱了皱眉头。

因为这个人在大家心中,太不惹人喜爱了,他就是号称嗜血狂魔的修罗斯。

人们之所以不喜欢他,并不是因为他总做空。相反,在做的喜欢他这样做,那其实也是大家的意思。

而是这个人其实并不大合群,而且没有绅士风度,并且家族资产在他们这些人当中,不值一提。

也因此,每次大家割韭菜时,他都是当之无愧的先锋。

说白了,就是挡子弹的,让韭菜国们的怒火,都撒在他一个人身上。

“先生,你有什么新建议吗?”

作为领头者,杰斯.罗斯德当然是要体现自己的肚量的。

修罗斯站了起来,鹰眼环视了一圈,大声说道:“新建议倒是没有,不过有句话我要说一下。”

“之前在暹罗国大战中,有人趁乱捞取好处。开胃菜也就罢了,若是有人在进军华夏香江的时候还如此,大家说怎么办?”

说完,修罗斯淡淡地朝比尔盖的方向看了一眼,便回到自己的位置。

坐在不远处的比尔盖眉头皱了一下,不晓得修罗斯是什么意思?

你说就说,你瞟了我一眼是啥意思?又不是我干的?

比尔盖有些莫名其妙,不过修罗斯并没有指名道姓,他也不好出头,否则不就对号入座了吗?

“有证据吗?”杰斯.罗斯德问道。

修罗斯摇摇头:“暂时没有,不过我肯定确实有人这样做了。”

杰斯.罗斯德沉吟了一下,觉得还是不要讨论这个问题,毕竟是没影的事,都不知道怎么讨论?

“好了,先生们,既然大家都没有其他意见了,那就都回去准备吧,大家最后干了这杯酒。”

说完,便带头拿起桌上的酒杯。

从市府出来后,凌云来到路边,打算拦一辆计程车回去。.

不经意间,好像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。不过要说熟悉也不算多熟悉,只能算是同班同学,因为两人平时并没有交情。

白念薇,凌云对这个同学的印象比较深。

一个常年穿着破旧衣服的女孩子,长得很漂亮,却因为营养不良而面黄肌瘦。

学习成绩实在太厉害了,几乎每次都是班级第一。而且据说,她还跨系学习计算机的相关领域,并同样成绩拔尖。

与之相对应的是,白念薇的伙食非常之差,凌云有好几次见到她的饭食,几乎都是稀饭加咸菜。

在大家都去食堂打饭菜的时候,她总是留在班级学习,等大家都差不多吃完的时候,才去打一份稀饭,五毛钱的价格。

然后找了个不起眼的位置,偷偷地摸出自己从家里带出来的咸菜。

凌云一直疑惑,那份稀饭加咸菜,到底有什么魔力,能让一个人吃出这样的成绩。

所以有时候,你特别关注一个人,可能不是因为喜欢她,而是因为特别好奇。

此时,白念薇正跪在一个商场门口,头头垂得很低,几乎都快贴到地面了,身前似乎还摆放着一张硬纸。

而她的周围,有几个人在驻足观看。

这一幕,凌云前世见过,几乎都是骗子,但是这件事出在一位,自尊心极强的学霸身上,就很奇怪!

凌云皱了皱眉头,拐了几个弯,偷偷地绕到白念薇身后。

硬纸上写的内容大意是说,她父亲得了重病,需要十万块钱做手术,所以她打算把自己卖了,为她爸爸治病。

卧槽!卖身救父啊!这是电视上的剧情啊!

现实版的剧情不该是钱包丢了,身无分文,希望大家帮忙,给个两百块买火车票吗?

不知道是女人的第六感比较强,还是咋的,白念薇突然抬起头,当她看到凌云时,脸色一变,忙慌乱地低下头。

凌云她当然是认识的,自班同学,还是富二代,绝大部分同学上不起的网吧,一个小时十来块,他能上个天昏地暗。

她以前就一直感叹命运的不公,自己连一份两块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