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不做舔狗后,校花前女友疯了

【104】大结局:我们本是骄阳(第2/4页)

不缺钱但她习惯节约,能坐火车就坐火车,可以省下不少钱,但陆远会心疼她。

火车人多,临近过年人多混杂的,在上面都没办法好好休息。

陆远在,沈思甜什么都听他的,第二天,陆远在外面买了早餐,不止给沈思甜买了,还给她的室友也一起买了,人情世故上,陆远一向很会做人,这样让原本就对陆远印象深的室友,对他印象变得更好了。

沈思甜的行李已经提前收拾好了,直接就能拎走,原本还担心东西太多拿不上,现在有了陆远一切都搞定了。

室友们把两人送上车,临走时挥挥手:“陆远,你可要好好对待我们的小甜包啊。”

“小甜包?”

这个外号,经常遭周边人调侃,有时候就连老师也会叫上两声,刚开始觉得羞耻,但慢慢的也就习惯了,可如今从陆远嘴里说出来,像是一股电流穿过耳膜,在身体每个角落游走。

沈思甜小声解释说:“这个是她们给我取的外号。”

陆远轻轻一笑:“嗯,很符合,很甜,我很喜欢。”

沈思甜装作没听到:“你的事已经办完了吗?那是不是下学期就能来学校报到了?”

陆远:“可能还要晚点,等六月。”

到了那时,都要放暑假了,仔细算算,等他进大学,沈思甜都是大三学姐了,他得努力追上她才行。

很多事,现在陆远还不能告诉沈思甜,只能等事情结束后和她慢慢说。

沈思甜虽然失落但也理解,而且陆远向她保证了,过年这段时间他不会走,等之后他的事忙完了,他会立即去京城,等她放假,就带她去旅游。

寒假只有短短二十天,过完年陆远开始订机票,沈思甜做好了分离的准备,但真到了分开的时候还是难受的红了眼睛。

机场大厅,沈思甜抓住陆远的衣服:“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?十年前在世界城,一场跳舞比赛,下着雨,你还记得当时有个双脚流血小女孩吗?”

一些模糊的片段逐渐浮现出来,陆远看着沈思甜的脸:“是你?”

看着陆远还有记忆,沈思甜松了口气:“是我。”

那场比赛,她的舞鞋里被塞了刀片,她当时学的是芭蕾舞,脚底受伤根本无法垫脚,伤口划的也深,白色的鞋子上隐隐可见血迹,不难看出。

她输了比赛,原本腾出一天时间来看她比赛的沈母没问原因,直接骂她。

当时那么多人,她觉得好难堪,想要快速离开那个地方,她的脚很疼,但远远比不上心疼。

跳完舞后还要等比赛结果,沈母知道结果会很差所以不想等,她觉得没有拿第一的女儿很丢脸,正好陆瑶说她肚子疼,她便带着陆瑶去了医院,然后把沈思甜一个人扔在了那里。

沈思甜以为她的妈妈会来接她,她就乖乖的坐在观众席上等结果,结果出来,她没拿第一,但也拿了个第三的好成绩。

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,比赛结束,周围的人陆陆续续的走了,最后只剩下沈思甜一个人。

她看着第三名的奖状,心里想着,是不是要拿第一名,妈妈才能看到她?

她踮起受伤的脚,踩着沾上血迹的舞鞋在台下一遍又一遍练习,她以为不会有人看到,直到角落处传来鼓掌声。

那是她第一次见到陆远。

十岁的陆远已经长得很高了,看起来像个初中生,他用力拍着手朝她跑来:“你跳得太好了,好厉害啊你。”

“我不厉害,我只拿了第三。”

“第三也很厉害啊。”陆远低头看到了她鞋子上的血,“你脚受伤了?”

她之前在妈妈面前站了那么久,妈妈都没有发现她脚流血了,但眼前这个人一来就看到了。

陆远当时背着个书包,看到沈思甜脚上流血后,赶紧从包里找出创口贴:“这个给你,你自己贴在伤口上,你要是脚没受伤,肯定能拿第一名,对了,你刚才跳舞的样子就像花一样。”

“为什么会是花?”她明明跳的就是天鹅舞。

陆远解释说:“因为可以引来蝴蝶。”

陆远临走时,还送了一把伞给她,蓝色的伞上就印着漂亮的蝴蝶。

后来,沈思甜在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,梧高凤必至,花香蝶自来